
5月20日,学院在厚德楼H312会议室召开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会暨“酒驾醉驾”专题警示教育会。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、纪检员倪先敏到会指导。学院全体教职工参会。学院党总支书记娄琴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。
会议指出,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会暨“酒驾醉驾”专题警示教育会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充分认识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,特别是充分认识“酒驾醉驾”的严重危害的一种警示教育机制,通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相关纪法规定和以案说德、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责,进行深刻的剖析反思以及对照检视和查摆问题,教育引导教职工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
会议要求,要不断提高站位,深化认识。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,紧绷纪律之弦,筑牢法治之基,充分认识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。要时刻以案为鉴、警钟长鸣。全体教师要对照典型案例的问题表现,从严从实检身正己,在反躬自省中受到警醒、汲取教训,推动以案促学、以案促改。要严守党纪红线,强化师德师风。坚决拥护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严谨治学,恪守师生伦理,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、兼职取酬、从事有偿中介或利用科研资源牟利,做“四有好老师”。
会上,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院长陶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“酒驾醉驾”问题警示案例,领学相关纪法规定。会计系党支部书记马晓宇、学生工作办公室(团总支)负责人程辞、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杜静雅、副院长冉春芳从德、纪、法、责的角度对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并谈了个人体会。